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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日各區再一次遍地開花抗爭,群眾多聚集於包括大埔、沙田、屯門、太古城、鑽石山、將軍澳等商場之中,而警察經已對闖入商場毫無顧忌,亦完全係唔會再拘泥於法治制度下對一般市民嘅保障,已經唔係因為你有挑釁警方所以被拉,而係佢想拉人就求其執幾件番去,因為你響果一刻存在於警察身處地區,本身經已係罪。
大家有無留意到,呢一輪防暴拉嘅人唔再限於年輕人,而多咗好多師奶阿伯?企響特區政府立場黎講,當然就係要嚇到無人再敢響警察面前作任何挑釁甚至係聚集,最終令地區抗爭者失去街坊後盾支持,從而達到止暴制亂效果。
但相對抗爭者而言,抗爭之火燒入各區、甚至而家燒入各區商場同住宅,等所有市民親身經歷警暴響身邊發生、各商舖老闆直接體驗飯碗好地地點樣再一次比防暴打爛,令社會大眾對政府更被仇視──去到最後,當然又係番番去持久戰嘅基本原則:「邊個堅持去到最後、邊個夠惡迫倒社會大多數向對手施壓屈服」就叫做贏。
唔好話勇武抗爭,去到今時今日,當連落商場食花生睇熱鬧都變成一種風險嘅時候,你鼓吹人落街都隨時比人鬧「送人去死」又或者比人大條道理以「我有家爺乸,所以唔能求奢求我落街冒險」──但又係講番果句,當去到今時今日呢個咁惡劣、套用連登仔口頭蟬:「場運動就黎輸」嘅時候,你都仲諗住做Free Rider安坐家中睇電視直播,咁唔該唔好再喊住同人講有好多人受害點點點,呢種同情實在太過廉價。
呢一晚當然個傷亡又係非常重大,疑似有學生為逃避警方追捕跳海,生死未卜;又有科大學生因逃避催淚彈墮樓重傷昏迷。但幾乎一切焦點都放咗響太古城出現變態刀手重傷四人,當中民主黨趙家賢更加被咬甩耳仔。
響度我亦唔再重複網上各方面好多嘅道德譴責,而係想歸納一下,究竟點解一班藍絲總係如廝暴力?
首先當然係因為警察執法偏頗,當藍屍施暴時往往被放走甚至從現場護送離開有關。當然有少部份藍屍被捉上法庭時,法官仍予以輕判──當日有藍屍對學生揮刀斬傷老師,而最終竟然只被判監禁2個月時,我經已斷定呢個判刑等同比一眾藍屍一個清晰訊息,佢地就係會被法庭包庇輕判,當然亦愈加猖狂。
另一個證據係當發生呢單嚴重傷人事件後,特區政府個聲明只係強調「尊重不同政見人士」,然後就一面倒譴責「私刑」:有無發覺同佢譴責「暴徒傷及無辜人士、破壞社會安寧」相比,係天比同地比?呢種上下其手當然亦係變相鼓勵藍屍施暴嘅訊號。
其次,當然係大陸政府嘅煽動。你會發現呢排嘅藍屍刀手,係有唔少黎自大陸。其實每一次香港有藍屍被打,都會響大陸微訊飯圈被吹捧成英雄。甚至乎有個別例子仲有獎金添。結果無論香港定大陸藍屍,都會有種使命感認為響香港施暴係替天行道、成為民族英雄嘅捷徑;而比人打一身換黎嘅,隨時係各種實質嘅慰問金,同埋有助兌換成各種利益嘅知名度。(開個直播收課金都收到手軟啦)
第三,基於政府警方執法系統失效,甚至有鼓吹藍屍施暴嘅方向,好自然民間就係自行建立一個「私了」系統以彌補呢個執法漏洞。但問題卻係,「私了」系統往往被各種來自己方陣營嘅干涉制肘住:例如每次打到咁上下,就會有阻膠撲出黎話「打死人啦!唔好打啦!」,甚至以自己身體保護施暴者;結果你會睇倒絕大多數嘅藍屍被施暴後,都可以好得戚咁企番起身。
然後急救員又會不分敵我一視同仁進行急救;之後仲要有一班和理非KOL(最佳代表自然係燈神蕭)響節目度譴責一切暴力,聲稱比人斬只能夠擋住而唔能夠反擊,更以近乎暪騙的手法恐嚇「私了」會令民情逆轉、《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》失去支持而不能通過。
結果呢?當然就又係比咗一個訊息比班藍屍知道,其實即使響敵方陣營入面,一樣有好多人出於人道立場會保護佢地,令佢地就算斬傷斬死人,生命都一樣唔會受到威脅、個特區政府會鼓息你、個法庭會輕判你、個國家會讚揚你、班群眾會擁戴/課金比你──我當然唔敢話個個藍屍都會因為咁而落街斬人,但當個「被私了」嘅代價係咁低嘅時候,你其實等若發出邀請涵比呢班殺手,歡迎你地蒞臨抗爭現場斬人。
掉番轉,點樣可以減少呢啲危害一般市民嘅血案發生?好簡單,有足夠嘅「私了」阻嚇性,咪會令班藍屍郁手前三思囉。而家唔係無人敢郁手呀,只係比人阻9住哂咋:
阻膠之所以咁落力阻住「私了」,都係因為佢地好有信心自己唔會被打,咁往後係咪應該將「阻膠」一律視為幫兇看待呢?往後如果再有和理非響網上譴責「私了」,係咪應該要將其視為「分化運動」嘅元兇,呼籲抗爭者與其割席呢?
我唔會為大家落判斷,但斬手斬腳、劏肚、咬耳只會無日無之,愈黎愈多;而係咪要有第一個市民被人斬死,你地先會正視呢個問題?到時會唔會經已太遲?